发布时间:2010-07-28 所属栏目:招标信息 热度:℃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龙头村新菜田建设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龙头村新菜田建设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和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面积为3486平方米;极高3.6米
项目招标范围: 新建六栋日光温室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0 年8月2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1月16日,工期88日历天
工程建设地址:通化市金厂镇龙头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温室制造资质,有类似的工程 业绩,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月 28 日至2010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省政府4号办公楼4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 月 17 日 9 时,地点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省政府4号办公楼43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省政府4号办公楼435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重新开标
6.1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杜鹏强
联系电话:0435-32456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联系人:宋雅琴 雷扬
联系电话:0431-82771929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